2007年9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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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法官判决书有错字将被扣分
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直接扣41分将终生调离审判岗位
张力

  判决书出现错别字、标点符号用错一处扣1分;法律文书表述出现歧义一处扣5分;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扣41分……日前,重庆市五中院发布《案件差错追究办法》,法官出现差错将被扣分,扣分超过40分将被直接开除出法官行列,终生不得再从事审判工作。
  重庆市五中院研究室冉主任介绍,该院成立半年里共审结1.1万件案件。通过评查,发现法官在审判文书中有错别字出现,有的错别字出现在审判文书的关键位置,有可能引起歧义。《案件差错追究办法》共60余项,对审判各环节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。法官的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及格。评分不及格的法官将被调离审判岗位,也就意味着被清除出法官队伍,法官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。
  评分标准分立案、审判、执行三个环节。立案环节共有12项扣分标准,送达诉讼文书不准确、不及时一次扣15分,诉讼费该减的不减、不该减的减了,一次扣10分;审判环节共有48项扣分标准,其中法律文书制作占了40分,文字、数字及标点符号使用错误一处扣1分,判决书有歧义一处扣5分;执行环节扣分亦很严格,如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不符合规定,就算执行成功,也要被扣5分。
  除了以上规定外,有18项“特别标准”是法官绝对不能触及的“高压线”,一旦违反,法官将被直接扣41分,案件质量直接判定不合格。其中包括“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裁判,或者导致案件重复庭审的”、“同一案件承办人对同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实体裁判迥异的”、“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”等。
  据了解,案件被评定为合格,但仍存在一般性质量差错的,差错问题将被记录备案。差错越多,“污点”越多。“这是为了尽可能地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,体现法律的公平、公正。”冉主任说。